各党组织:
清明节将至,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、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、十三届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,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,持续深化纠治“四风”,倡导文明节俭祭祀新风,不断推进学校廉洁文化建设,着力营造崇廉尚俭节日氛围,确保安全、文明、廉洁过节,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提高政治站位,加强教育管理
全校各基层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层层传导压力,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,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,自觉抵制歪风陋习,带头理性追思、文明祭扫,时刻紧绷纪律规矩之弦。
二、严明纪律要求,做到令行禁止
1.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祭扫、踏青旅游、探亲访友等活动;
2.严禁用公款购买各类私人祭扫物品;
3.严禁以祭祀等名义大操大办、借机敛财或违规收受礼品礼金;
4.严禁借祭扫之机,违规接受宴请、娱乐等活动;
5.严禁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;
6.严禁违反有关要求开展祭扫等活动;
7.严禁酒驾、醉驾、赌博等违法行为;
8.严禁值班人员擅离职守。
全校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,执行师德师风相关要求,不发表不良言论,不出现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。
三、强化监督检查,严肃执纪问责
学校纪委将畅通监督举报渠道,密切关注舆情反映,密切关注“四风”隐形变异新形式,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、从严查处,绝不姑息。各党组织及个人如发现违纪违规线索,要及时向学校纪委报告并根据指示开展相关工作。
举报电话:0757-85583263
举报邮箱:jjjc@gdddc.edu.cn
中共广东舞蹈戏剧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2023年4月4日